附論四時之木宜忌
春月之木,餘寒猶存,喜火溫煖,則無盤屈之患;藉水資扶,而有舒暢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陰濃濕重,則根損枝枯;又不可無水,陽氣煩燥,則根干葉萎。須水火既濟方佳。土多則損力,土薄則豐。忌逢金重,剋伐傷殘;設使木旺,得金則美。
夏月之木,根干葉枯,欲得水盛,而成滋潤之功,切忌火旺,而招自焚之患。土宜其薄,不可厚重,厚重反為災咎;金忌其多,不可欠缺,欠缺不能斬削。重重佳木,徒以成林;疊疊逢華,終無結果。
秋月之木,氣漸凋零。初秋火氣未除,猶喜水土以相滋;呂秋果已成實,欲得剛金之修削。霜降後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寒露後又喜火炎,火炎則木實。木盛有多材之美,土厚無任才之能。
冬月之木,盤屈在地,欲土多以培養,惡水盛而忘形。金縱多,剋伐無害;火重見,溫燠有功。歸根複命之時,木病安能輔助?須忌死絕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附論四時之火宜忌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宜太多,多則火滅。土多則晦光,火盛則燥烈。見金可以施功,縱重見財富猶遂。
夏月之火,乘旺秉權。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憂。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穡。然金土雖為美利,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勢必傾危。
秋月之火,性息體休。得木生,則有複明之慶;遇水剋,難免損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木以光輝,縱疊見而有利。
冬月之火,體絕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剋以為殃。欲土製為榮,愛火比為利。見金則難任為財,無金則不遭磨折。
附四時之土宜忌
春月之土,其勢孤虛。喜火生扶,惡木太過;忌水氾濫,喜土比助。得金而制木為祥,金多則仍盜土氣。
夏月之土,其勢燥烈。得水滋潤成功,忌火煆煉焦坼。木助火炎,生剋不取;金生水泛,妻財有益。見比助則蹇滯不通,如太過又宜木襲。
秋月之土,子旺母衰。金多而耗盜其氣,木盛須制伏純良。火重重而不厭,水泛泛而非祥。得比肩則能助力,至霜降不比無妨。
冬月之土,外寒內溫。水旺財豐,金多子秀。火盛有榮,木多無咎。再加比助為佳,更喜身強為壽。
附論四時之金宜忌
春月之金,餘寒未盡,貴乎火氣為榮;體弱性柔,宜得厚土為輔。水盛增寒,失鋒銳之勢;木旺損力,有剉鈍之危。金來比助,扶持最妙,比而無火,失類非良。
夏月之金,尤為柔弱,形質未備,更嫌死絕。火多不厭,水潤呈祥。見木助鬼傷身,遇金扶持精壯。土薄最為有用,土厚埋沒無光。
秋月之金,得令當權。火來煆煉,遂成鐘鼎之材;土多培養,反有頑濁之氣。見水則精神越秀,逢木則斬削施威。金助愈剛,過剛則折;氣重愈旺,旺極則衰。
冬月之金,形寒性冷。木多難施斧鑿之功,水盛未免沈潛之患。土能制水,金體不寒;火來生土,子母成功。喜比肩聚氣相扶,欲官印溫養為利。
附論四時之水宜忌
春月之水,性濫滔淫。再逢水助,必有崩堤之勢;若加土盛,則無泛漲之憂。喜金生扶,不宜金盛;慾火既濟,不宜火炎。見木而可施功,無土仍愁散漫。
夏月之水,執性歸源,時當涸際,欲得比肩。喜金生助體,忌火旺太炎。木盛則洩其氣,土旺則制其流。
秋月之水,母旺子相。得金助則清純,逢土旺則混濁。火多而財盛,木重而身榮。重重見水,增其泛監之憂;疊疊見上,始得清平之意。
冬月之水,司令當權。遇火則暖除寒,見土則藏歸化。金多反致無義,木盛是謂有情。水流氾濫,賴土堤防;土重高亢,反成調轍。
附論五行生剋制化宜忌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火,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沈;水能生木,木多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弱。
金能剋木,木堅金缺;木能剋土,土重木折;土能剋水,水多土流;水能剋火,火炎水灼;火能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水弱逢土,必為淤塞;土衰逢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斫折。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緩其勢;強木得火,方洩其英;強火得土,方斂其焰;強土得金,方化其頑。
《窮通寶鑒》與徐大升論五行生剋與四時宜忌兩節,言之雖淺,基理至深,譬如算學中之加減乘除,初學習此,而至深之微積方程,亦不能外此。要知命理深微,無非四時五行、生剋制化、衰順逆之理,初學或未能解悟,習之既久,自能領會。應用無窮,變化莫測,幸勿以其言之淺近而忽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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