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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訃聞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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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訃聞精解
  • 商品編號: ygs003
    出版社: 楊烱山
  • 作者: 楊烱山
    出版日: 2017/07/01
    ISBN13: 9789868836259
    商品狀態: 一般
    裝訂: 平裝210x295mm
    頁數: 450
  • 定價:  NT$650元
    匯率參考:  換算成人民幣
  • 優惠價:  NT$650元
  • 商品庫存: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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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評價: comment rank 5

商品說明: 

  訃聞是中華民族的國粹,但是世人皆不珍惜,認為東抄西仿將名字丟給印刷廠,以爲印刷廠是行家;形成一百張訃聞就是一百的錯誤;根本不了解訃聞的「陰陽觀」,將活人擺在「陰界」,把「亡靈」的名詞排在「家屬欄」;稱謂胡來、自以爲是、用詞曖昧、令人啼笑皆非而拍案叫絕,成為華人世界的文化大笑料。

自序

  訃聞是中華民族的國粹,也是中華文化的傳統繼承事業,可惜目前政府的相關範本或坊間的流傳的訃聞沒有一張是正確的範例,這就是作者常說的「拿出國內的訃聞一百張,就有一百張的瑕疵」,並非作者太跨張;理由無他,就是訃聞的謄稿人東抄西仿,不明其「陰陽」關係,致使活人跑去「陰界」裏頭,或是「陰界的稱謂」來充當家屬的稱謂,加上國內的印刷職業工會沒有研究發展的計畫。致使喪葬禮儀的最重要的文書——訃聞,一直處於掙扎的境地。

一、東抄西仿的現象:家人過世,模仿別人的訃聞,照抄不誤。
(一)東抄的例子
  1、「顯妣張母黃太夫人閨名育平」,「閨名」乃係女人被離婚後回復娘家時代的名字;昔日大戶人家娶媳婦時皆有按照輩序、大自然的植物如梅秀、蘭秀、竹秀、菊秀等,或避長輩的諱;一旦被丈夫休妻之後,心情鬱卒,乃不再使用夫家之名,改回復娘家的名字。
  2、「黃公諱名信雄府君」,人活著時候,行不改姓、坐不改名,所以稱名道姓,活人稱名,人死稱諱,因而訃文只有使用「諱」,並不使用「名」,更無「諱名」兩字連載一起的用法,本例應寫成「黃公諱信雄府君」才對。
  3、顯考:子女當喪主為父親治喪發訃聞,抬頭用「顯考」;然而有很多拿他人的訃聞照抄,認為還是媽媽是長輩,家屬的第一行就把母親「妻 ○○○」印在首行,殊不知如此一來變成母親當喪主,與抬頭的「顯考」便不對稱:子女稱「顯考」,妻子要稱「先夫」。
  4、家奠禮、公奠禮:喪禮的內容含「家奠」與「公弔」,並無「家奠禮」與「公奠禮」,因為喪葬禮儀是「陰性禮儀」的「偶性定律」,二個字、四個字,絕對沒有「家奠禮」的三個字,是「家奠」與「公弔」才正確。
  5、近年來「訃文」由「四段」(陰陰陰陰=陽),變成「五段」(陰陰陰陰陰=陰)
   A、第一段「顯妣陳母姜夫人慟於○日0時逝世享年五十七歲」屬於「陰」。
   B、第二段「子媳等隨侍在側當即移靈○廳遵禮成服」屬於「陰」。
   C、第三段「謹擇於○年○月○日(○月○日)星期○」屬於「陰」。
   D、第四段「隨即發引火化 叨在 姻親戚友(誼) 哀此訃聞」屬於「陰」。
   E、第五段「上午九時三十分舉行家奠禮
           十時三十分舉行公奠禮」屬於「陰」。被增加這一段,畫蛇添足。
  *這一畫蛇添足的現象,使得「訃文」本為「陰陰陰陰=陽」,變成「陰陰陰陰陰=陰」。
   注意:婚喪禮儀的時間不得有「○分」,只能有「○時」,如「八時舉行家奠九時公弔」。
   正確的寫法是將「八時舉行家奠九時公弔」寫在第三段「星期○」之底下。
   假如接到親友的訃聞,其訃文寫了「五」段,要立即退回,這是會「沖煞」接信的人,因為這是一張不吉祥「煞物」屬於「陰」,對接信人不利。
(二)西仿的例子
  1、姻親戚友(誼):乃係由「姻世親寅學友鄉義黨團社戚族宗」等十四個字節錄下來,它必須使用「偶數」字數,不得使用五、七、九個字「奇數」字數,如「姻親戚學友(誼)」五個字就是屬於「奇數」五個字,這是不可以的;連來賓親友贈送花圈花籃罐頭奠儀都要「偶數」,不得贈送「奇數」的「陽性禮儀」的「奇性定律」。
  2、稱謂的模仿,如每一行都加上一個「孝」字,孝男、孝媳、孝女、孝女婿、孝孫、孝孫媳孝孫女、孝孫女婿、孝外孫、孝外孫媳、孝外孫女、孝外孫女婿、孝曾孫、孝曾孫媳、孝曾孫女、孝曾孫女婿、孝侄、孝侄媳、孝侄女、孝侄女婿、孝侄孫、孝侄孫媳、孝侄孫女、孝侄孫女婿等,似乎那一行要是沒有加上「孝」字,就顯得那一行的人是「不孝」的現象,殊不知「孝男」、「孝女」是外人稱呼「喪家的人」之稱謂,即「穿著孝服的男人」、「穿著孝服的女人」,台灣人把第三人稱的「他稱」拿來當作「自稱」的笑話。
  3、歧視女性的行為:已婚的女性的名字底下都加上(適王)、(適彭)、(適廖)、(適黃)、(適呂)的註記,但是已婚的男性的名字底下都不用加上(娶王)、(娶彭)、(娶廖)、(娶黃)、(娶呂),這個行為難道不是對女性歧視的行為嗎?
  對「姓氏」的不尊重,王子讀從出生就姓「王」超過八十多年,一旦過世了立即被有心人將「姓」與「名」切割了,變成王[子讀]的分屍,作者跟王子讀先生相識超過一甲子,這個離姓行為民國七十年代是用「劉醇良」,後來改成[黃錫和],民國八十年以後不懂文學的人改為廖[建城],引用一些強詞奪理的理由,認為是「名死」而「姓沒死」的歪理,是「信雄」死了,絕不是「黃信雄」死了,真是秀才遇見兵有理說不清,[王永慶]死了,不可以寫王〔永慶]死了,王永慶是一個人,是完整的一個人;永慶並不代表是一個人,只是代表房仲,所以絕對是[王永慶]過世了,不是王[永慶]過世了,怎可將一位成功的人就名字被分屍了。
  4、「仝泣啟」:訃聞只能使用「偶數」字數,不得使用「奇數」字數,直系卑親屬是用「泣啟」,直系尊親屬用「悲啟」,配偶用「悲啟」,旁系親屬用「敬啟」或「鞠躬」;絕不可以因為家中死了人,家人自己痛哭,也拉著別人家一起來陪著哭。
  「族繁不及備載」六個字變成訃聞中的「常態用語」,每一張訃聞都可以在家屬欄之後見到這一句,不論家屬欄有否印「旁系」這就是印刷廠的噱頭,印上旁係就不可以印此六個字。
  「懇辭花圈」、「懇辭花籃」、「懇辭輓軸」、「墾辭罐頭」、「懇辭水果」、「懇辭奠儀」、「懇辭鼎惠」(全部婉謝)一律要寫「偶數」字,不得寫「奇數」字;奠儀要包「偶數」禮,喪家包出來的謝紅都需「偶數」。

二、訃聞的陰陽觀
(一)活人寫進陰界的例子
  1、活人寫進「陰界」,這是要不得的事。
  如「護喪妻 張麗彩率 孝男錦平 孝女瓊文 明惠暨家族人等隨侍在側」、「孝男堯添 堯進 孝女銀鍼 美珠 銀卿 銀寶 銀美等隨侍在側」,煞」的煎敖下而不自知。正確應該寫「子女等隨侍在側」,把活人塞進「陰界」,讓家人永遠籠罩在「陰煞」的煎熬下而不自知。正確應該寫「子女等隨侍在側」,這樣不是很得體的事。
  做殯葬行業的人最喜歡將喪家的家人推往「陰界」,作者常痛斥他們,竟然大言不慚地回答說「死了人,不是就有工作的機會嗎?」試瞧!這樣的話能聽幾句?
  2、活人雕進「墓碑」或「骨罈」,是非常要不得的事。
  3、祖宗牌的牌銘只寫二行,一行是「中款」(陰),一行是「下款」(陽),「中款」寫「鄭姓歷代列祖列宗考妣神位」十二個字為「老」屬「陰」是正確的,「下款」寫「陽上子孫永奉祀」七字為「老」屬「陽」是錯誤的,子孫怎可「老」(死)呢?祖宗牌的題銘只寫「二」款,雖然屬於「陰」,二款的組成「二老」等於「死」,其「陰陽」組合等於「陰」,這樣的祖宗牌「死」「陰」,家中兒子最大的必定遭殃,結果真是家中最大的男兒「次男」在二十多年前死掉,這難道是巧合嗎?
  4、祖宗牌的內龕,是寫已故祖宗的諱,我一打開很驚訝地說「邱柏彰」不是你的名字嗎?
  他說是呀,怎麼被寫在裡面,他說我也不曉得;將活人寫進祖宗牌絕非「無意」,故意咒人早死,對他又有何好處?這種違反天理的事也做得出來
(二)陽界的例子
  1、「胞」字被亂用,男人只有「兄弟」,沒有「胞兄弟」,除非是「出嗣」或「贅婿」,其娘家兄弟就是稱「胞兄弟」;男人過世其本家稱謂「兄、嫂、弟、弟婦、姊、姊夫、妹、妹婿、侄、侄女、甥、甥女」等。
  *印刷廠印成「胞兄、胞兄嫂、胞弟、胞弟媳、胞姊、胞姊夫、胞妹、胞妹婿」的怪誕名詞。
  稱妻家兄弟「舅兄、舅嫂、舅弟、衿仔、姨姊、襟兄、姨妹、襟弟」。
  妻家兄弟自稱「內兄、內嫂、內弟、內弟媳、姨姊、婭兄、姨妹、婭弟」。
  女人過世夫家兄弟稱「夫兄、妯、夫弟、娌、夫姊、姑夫、夫妹、姑夫、侄、侄女、甥、甥女」等正確名詞。
  *卻被印刷廠印成「夫胞兄、夫胞兄嫂、夫胞弟、夫胞弟媳、夫胞姊、夫胞姊夫、夫胞妹、夫胞妹婿」的怪誕的笑話。
  女人過世娘家兄弟稱「胞兄、兄嫂、胞弟、衿仔、胞姊、姊夫、胞妹、妹婿」此時才稱「胞」。
  2、「陽界」的「陰煞」,家屬欄的稱謂都是「活的」,雖然有人已過世了,但是其名詞都是「活的」;那麼如何分辨稱謂是「活的」,或者是「死的」,茲分別如下。
   A、「活的」稱謂:男、媳、女、婿、孫、孫媳、孫女、孫婿、外孫、外孫媳、外孫女、外孫婿、曾孫、曾孫媳、曾孫女、曾孫女婿、夫、妻、侄、侄媳、侄女、侄婿、侄孫、侄孫媳、侄孫女、侄孫婿等都是「陽界」的正面。
   B、「死的」稱謂:「亡男」、「亡女」、「壽成夫」、「壽成妻」、「壽夫」、「壽妻」、「亡夫」、「亡妻」等都是「死的」稱謂,切記!家屬欄是屬於「活人」的世界,不應該將「死的」稱謂列入「活人」的領域,都是「陽界」的負面,讓家屬蒙受「陰煞」。

(三)禮儀上用錯了稱謂
  1、一夫二妻的稱謂是「姒、娣」,如前妻早故。稱為「元配」,續弦為「繼妻」。
  *洪○村將「小三」稱為「緣妹」,到底是跟誰「有緣」,兩個女人深仇大恨,正妻氣到中風。
  另有一位鄭先生就直接稱「小三」為「愛妾」。
  事實上「正妻」身分為「姒」,「偏房」身分為「娣」。
  「再醮」的女人,其「前夫」身分為「元配」,後夫為「繼夫」。
  離婚「再娶」或「再嫁」,都算「再婚」,離婚的人喪失「功德」,抵觸「天命」,所以死後訃文的抬頭不得使用「顯考」、「顯妣」,而改用「先考」、「先妣」。
  2、兄弟之妻稱謂為「妯、娌」,是「夫兄、妯、夫弟、娌」,絕不是印刷廠所印的「夫胞兄、夫胞兄嫂、夫胞弟、夫胞弟媳」的笑話名詞。
  3、台灣有三種人不得「護喪」,配偶、直系卑親屬、直系尊親屬。
  4、「反服」只限單生一位子女,未婚未成年過世時,父母親必須「反服」。
  長男未婚未成年過世時,父母親必須「反服」。其餘不反服。
  本書經過作者作五十幾年蒐集,深切將社會上訃聞的進化,缺陷毛病,加以深入淺出舉例詮釋,分解每一部分、每一個段落、每一個綱領是屬於「陰」或「陽」切實加以抽絲剝繭,使整篇訃聞頓然「水落石出」,「陰界」之處不得寫進活人的名字;「陽界」之處不得寫進死人的名詞,楚漢分界、壁壘分明。
  瑕疵之處加以剝析解說,讓全國殯葬業界、印刷界、文學界的先進,多所琢磨探討、鑽研,使國內半世紀以來對訃聞的架構的雲霧茅塞頓開。對近年政府與民間亟欲推行「白話訃聞」而胡芻一通,此書正好點上一盞明燈,可以指引坦盪大道,本書從五年前加以整理,終於能在今年戊戌虛擲七十七歲寫好序言,真心感佩。
中華民國一○七年 楊烱山 謹識

目錄

目次
自序
第一章 禮儀學
 第一節 陰陽禮儀
 第二節 結婚是陰性禮儀
 第三節 喪葬是陰性禮儀
 第四節 黃道禮儀
第二章 訃聞
 第一節 訃聞的內涵
 第二節 訃聞的文化
 第三節 附屬記載獻
 第四節 訃聞的封面設計
第三章訃文
 第一節 訃文的內容
 第二節 子女爲父母親寫訃文
 第三節 配偶爲配偶寫訃文
 第四節 孫爲祖父母寫訃文
 第五節 媳婦爲公婆寫訃文
 第六節 父母爲子女寫訃文
 第七節 爲兄弟姊妹寫訃文
 第八節 爲旁系長輩寫訃文
 第九節 爲同居人寫訃文
第四章 喪主家屬
 第一節 訃聞的發文者
 第二節 直系家屬
 第三節 配偶
 第四節 孫
 第五節 旁系
第五章 標準訃聞
 第一節 子女爲父母親發訃聞
 第二節 配偶爲配偶發訃聞
 第三節 爲長輩發訃聞
 第四節 爲平輩兄弟姊妹發訃聞
 第五節 爲幼輩侄甥發訃聞
第六章 瑕疵訃聞
 第一節 子女爲父母親發訃聞
 第二節 配偶爲配偶發訃聞
 第三節 爲長輩發訃聞
 第四節 爲幼輩子孫發訃聞
 第五節 為平輩發訃聞宗教訃聞
第七章
 第一節 宗教色彩
 第二節 佛教訃聞
 第三節 基督教訃聞
 第四節 天主教訃聞
第八章 白話訃聞與登報
 第一節 訃聞轉型
 第二節 白話訃聞
 第三節 訃聞登報
 第四節 謝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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