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二路6號1樓 Tel: (03)328-8833 E-mail: service@ncc.com.tw LINE: @nccs
本網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老古POD價_NT$ 325元〕(原NT$ 280元)
論云所緣緣者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
釋云謂若有法者必有體本質法名緣是帶
己相者即相分名所緣相質合說名所緣緣
帶字口心己口本質相口相分謂能緣心緣
所緣境時帶起本質家己之相分故帶有二
義一變帶即八箇識有口所緣緣本質是為
托此有體境為本質變似質之相起名為變
帶二挾帶即一切親所緣緣寔相分是為此
相分不離能緣心其能緣心親挾此相分而
緣名為挾己相言己相者亦有二義一相狀
相即變帶似質之己相以相分似本質己體
故名口所緣緣也二體相相即挾帶所緣相
分之己相以相分不離能緣之體故名親所緣緣也
挾帶以心緣心是體相之相為真帶質變帶以
心緣境是相狀之相名似帶質不生滅心作八
識之見分為識之心法生滅心作八識之相分
為根色法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