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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這篇「殺人黃泉與救貧黃泉」,係自「堪輿篩金銅」一書中,節選出來的。筆者撰寫此書之動機,在於闡除堪輿學上諸多疑難與謬論。且以筆者硏究多年的所得一一作詳解。
由於「殺人」、「救貧」之義,爲物之兩極,歷來討論黃泉水者,眾說紛紜。有同一坐向,水聚同方,竟有「殺人」、「救貧」的天壤之別,在一片「水宜來忌去,忌來宜去」聲中,徒增讀者更多的疑慮與迷惑。然而,「生、殺」當與一般人休戚相關,豈可不慎乎?有鑑於此,筆者遂由所著之諸多文章中,特挑出此篇,卽早刋印,發行於世,以便利於有志向學之士,爲其除去疑惑,使之得到圓滿、有系統、合乎邏輯的正確解答,並且,掃除以往各家「似是而非」、「以管窺天」、「以蠡測海」之論,免其遺害世人。
眾所週知,堪輿重「水法」,而「黃泉」乃「水法」之中,論吉凶之要訣,其關係家族百年之興敗、衰旺。然而,歷代堪輿學者對黃泉眞義了解不清,遂對玉尺經中殺人黃泉歌訣,以及司馬頭陀所作之救貧黃泉歌訣,作了種種不正確之臆測,以致於有以坐山論黃泉,有以來龍論,亦有以「向」和大元空五行論……等說法。然而卻產生了斷章取義、疏漏百出之弊端。
事實上,據筆者之了解,「殺人黃泉」與「救貧黃泉」兩歌訣,非但無相互衝突之處,且爲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按「淨陰淨陽」論,則可一一澄清誤解。因以黃泉判吉凶,乃需以靜止之水爲準,淨陽向納淨陽水,淨陰向納淨陰水,陰陽純淨,不宜間雜,如此方主吉,違反此一原則,卽主凶。因爲「四路黃泉能殺人,亦能救貧」,「吉」是救貧,「凶」則爲殺人。例如殺人黃泉訣云:「乙丙須防巽水先。」人盤中之「巽」,包括了地盤的「辰」和「巽」,前爲陽,後爲陰,而以地盤二十四山而言,丙向屬陰,因此需納「巽」水防「辰」水,否則將犯「殺人黃泉」、玉尺經作者,爲提醒世人在解壬山丙向、辛山乙向的問題時,能注意人盤中「巽」的範圍,故云需先防「巽」,若懂此道理,得到純陰水,則主吉,為「救貧黃泉」」,便印證了歌訣中所云:「乙向巽流清富貴。」
此種論述,歷來無人道,筆者茲公諸於世,除了願爲歷來陷於迷津者,作一引航。更企盼此說一出,能若「空谷足音」,得到各方迴響與共鳴。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歲次丁卯仲秋 郭芬鈴識於台中
目錄
一、以坐山配十二長生論黃泉
二、以來龍配十二長生論黃泉
三、以向上配十二長生論黃泉
四、以大元空五行配十二長生論黃泉
五、闢各家雜解
六、釋黃泉千載不傳之秘
七、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