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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字占法總論
測字,或稱拆字,乃我國甚古之占術。考其原始,則左氏傳,亥有二首六身,實為拆字能權輿。若完全以測字為專業,受社會之歡迎,見之名賢記述,於我國方術中別樹一幟者,則始於宋季謝石,自是以迄前清,代有聞者。
測字所取用工具,是本身有意義之「字」,通常係令求占者口說一字或任寫一字(亦有偶用二字),或以字捲令取之,或以情景取字,然後依其字測斷之。
測字之法,未可預定字之吉凶而概斷之,雖同一字,但所問之事不同,吉凶亦自不同。蓋一字有宜於此,而不宜於彼者,其中又有機焉。如來問之人有士農工商,所問之日有陰晴時候,在人有從容急迫,言語執持,在我有偶見偶聞,忽動忽變,隨所觸而有感,字機在其中矣。
昔筆者曾在某處測字,有一人寫「太平」兩字,欲占妻病。問其妻年齡,其年六十,因心疑,乃求再寫一字,又寫一「官」字,心更疑,乃再寫一「立」字,筆者至此乃斷曰:「病已無救」。蓋先兩字「太平」,拆開為「一人六十」,其妻年齡適值六十,壽元已至。次寫「官」字,適筆者身邊有一樹,合為「棺」,乃死之字。再寫「立」字,適時樹上落下數滴水,「立」加「水」旁成「泣」,已顯然無救。問之,果已死。此即觸機而斷之一例。
測字之靈否,全在術者能否觸動靈機而斷。昔有一人欲占子病,問教測字先生拈得一「字」字,測字者曰:「宀」為家字頭,家下有子,大象無妨。」其人忽以吃烟向對坐之人引火,誤落「字」上,燒去「子」,因又曰:「『字』字以火易子,則成『灾』字,恐其變疾成灾也。」後果病痊,因復病而卒。
故測字須知聞、問、見、觸。雖同一字,有時吉凶大相逕庭。昔有二人上京赴考,同去問教測字先生,一人寫一「因」字求占,測字者斷必取。另一人聞之,亦寫「因」字求占,適測字者與他人談話,其人不耐,頻用扇指示其字,測字者見之斷為不取。後果被言中。詢其故,曰:「等者寫『因』字,乃國內大臣之象,故斷為必取。而次者寫『因』字後,復用扇向字中示一劃,乃成『困』象,故知不取也。」
字有字機,偶而漏寫一劃,常能觸動靈機。昔有一人寫一「德」字,欲占合夥,筆者一看,見其字心上漏寫寫一畫,明明「德」字不全,拆開正是「二人十四心」,其合夥當然不利,後果如所言,莫非冥冥之中有神明哉!
說到測字之應驗,筆者從事測字之實驗,凡近四十年,所經歷者不知凡幾,欲舉不勝枚舉,有一次,其靈驗之神奇,即筆者自己亦驚詫不已。其經過如此,有一人寫一「意」字,欲占財利。筆者乃斷曰:「此字照字面言,意者得意之字,占財利本佳,不過,『意』字拆之為「六一日小心」之字,這兩個月內須小心,否則恐犯劫財。」不意,第六十二日,該人來言,昨夜被小偷光顧,店內貨物被偷一空也。
測字,不泥於字體,無成心,無強合,通乎字理,觸類而通之,雖不中亦不遠矣!
目錄
測字占法總論
測字占法原則
測字占法秘訣
測字占法應用
測字占法文字解
測字占法占例集測字用文字辭典
附錄一、謝石測字歌訣
附錄二、字體歌訣
附錄三、測字六神秘訣
附錄四、單句取格訣
附錄五、鍊句取格訣
附錄六、字骨散格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