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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萬年曆是推算四柱命理最爲基本之依據,將一個人之出生年月日時換算爲四柱,其主要之依據爲「月」與「日」。日柱之干支,起源甚早,在「啇書」伊訓篇之中載有:「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是乙丑日,不是指乙丑月)伊尹祠於先王」。
合於在公元前一七三九年,殷十二月乙丑朔,在甲骨文中之「甲子」次序順推至今日亦皆相符。殷武丁十二月十五日之夜,甲骨文曰:「庚申有食」。至今已約爲三千二百餘年,一百二十萬日左右,全流之日柱甲子毫無脫節之處,所以日柱之干支只是順次而推即可,故此並無較爲繁鎖之法則。
唯以月柱之法則,由於歷代「正月」之月建地支取用基數有不同,核計古代之建月,有下列之各次變更。
周代——「子」爲正月。
殷代——「丑」爲正月。
夏代——「寅」爲正月。
秦代——「亥」爲正月。
漢武帝——「寅」爲正月。
王莽——「丑」爲正月。
唐武后——「子」爲正月。
然而在四柱推命之正月皆是從「寅」爲基準。以命理之興起確實時代,約爲在東漢末年以後之事,奠基於隋唐,大盛於宋代,因此在唐代以前之建月地支不同處,與四柱推命之關聯不大,並不受其影響。
月之區分有太陰月與太陽月之別,因一個月若以三十天計算,一年爲十二個月,三百六十天,不能與一年之三百六十五天又四分之一終了之日相符合,故此以「氣節」與「中氣」來調整眞正「月令」之位,以每一年之「冬至」爲始至第二年之「冬至」爲一年,作十二個不等分,分年之點爲「中氣」,建月之點爲「氣節」。所以「中氣」之點爲太陽月,氣節之照爲太陰月,論命者所用的爲「太陰月」。
一年之中,中氣與氣節各有十二位,合計爲二十四位:表列如下:
氣節
立春
驚蟄
清明
立夏
芒種
小暑
立秋
白露
寒露
立冬
大雪
小寒
中節
雨水
春分
穀雨
小滿
夏至
大暑
處暑
秋分
霜降
小雪
冬至
大寒
太陽月與太陰月之區分並不太難,由於這二種之起點在每隔一年有一些小差額,天文學上以太陽月「冬至」爲起始點設以
冬至——○○○○○、○○天——至
立春——○○○四五、二一天
同時以二組之基點推算至第二年之「冬至」及「立春」則二種答案並無微小差別。
一:冬至——○○○○○、○○天——次年冬至——○○三六五、○八天。
二:立春○○○四五、二一天——次年立春——○○四一○、二九天
二者均是三六五、○八天。與實際一年三六五、二五天,微差○、一五天,所以推算「氣節」與「中氣」是太陽月之差額爲小,比太陰月計算法更近於精確度。
論命者之萬年曆,大致皆沿革於「九蓮遁訣」,每一年先確定出「立春」的這一天之干支,以每一年作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六十干支除於三百六十五日得其餘數爲「五日又四分之一」,四分之一日分於時辰之上爲三個時辰。
所以「九蓮遁訣」推算「立春」之方法甚爲簡切卽是「欲知來年春,五日三時辰」。就是把去年「立春」之干支,加五位,時辰加三個時辰卽是明年之「立春」干支及時辰。
不過一年之日數並不是恰巧爲四分之一日,而曆元之「立春」「子」時亦非是恰巧在「子」正,年代一久卽有差額我國曆學史之變更,至清代雍正元年癸卯爲元,約有一百四十六家,各家雖有其不同之處,但其基本上有其相同之點,卽
一:皆以五行之重行會合同一地點爲曆元。
二:一月之日數爲29又43/81日
三:一年之日數爲365又385/1539日
四:十九年七閏之法不變。
歷代之曆法在相同基礎之下仍須要一再改「元」,其主要之原因爲:
十九年爲一章之週期,即是以「六九三九、六○三」日爲一章,循環不息。
然而實際上「一章」十九年「六九三九、六○三」日,於次一循環之時,實差百分之五日,所以每三百八十年相差一天。
這是一項基本上之微差,所以漢代稱「三百年斗憲改曆」,歷代對此均有甚爲詳盡之說明。
一年之日數365又1/4=1461/4=365又385/1539=562120(周天)/1539(統法)
一年之月數12又7/9=235(章月)/19(章歲)
一月之日數29又499/940=27759(部月)/940(部月)
「部」又稱之爲「篇」司馬遷稱「甲子篇」或「符」
一部之日1461/4*76=27759
一部爲「四六二」個週甲子又三十九日,須二十部方可回復至原有之位置,部日週爲「一五二○」年爲一紀,三紀爲一元。
一年訂出二十四個氣節,每氣相去15又7/16。
清代用「時憲曆」,太陽月,太陰月均爲其所重視,其氣節值月分列遠比原有之「九蓮遁訣」爲準確及簡切,核計至百位小數點之微差。
冬至——○○○○○、○○(始)。 小寒——○○○五、○七日。
大寒——○○○三○、一四日。 立春——○○○四五、二一日。
雨水——○○○六○、二八日。 驚蟄——○○○七六、○三日。
春分——○○○九一、一○日。 淸明——○○一○六、七日。
穀雨——○○一二一、二四日。 立夏——○○一三六、三六日。
小滿——○○一五二、○六日。 芒種——○○一六七、一三日。
夏至——○○一八二、二○日。 小暑——○○一九七、二七日。
大暑——○○二一三、○二日。 立秋——○○二二八、○九日。
處暑——○○二四三、一六日。 白露——○○二五八、二三日。
秋分——○○二七三、三○日。 寒露——○○二八九、○五日。
霜降——○○三○四、一二日。 立冬——○○三一九、一九日。
小雪——○○三四、二六日。 大雪——○○三五○、○一日。
冬至——○○三六五、二四日。
爲檢閱方便起見,分作陽曆陰曆並列,並將「建月」之干支亦列在表中每日之干支逐日編妥,只須排一時柱天干,卽可完成四柱列式,付梓之際,謹作述明。
梁湘潤 謹識
前言
「全流甲子萬年曆」,自「癸丑」年初版,十六年來,已經三度再版。
陰陽五行的書籍,近年來出版較為有成長的發展。不過,唯以「萬年曆」,仍然是維持一般性的出版層面。因為「萬年曆」的編述,是屬於一種固定式之公式。是屬於比較不是普遍為人知曉,一種「陰陽五行」數理上的程式。
「萬年曆」在二十年以前,幾乎都是採用「小本」形式,卽是一個月只註明「初一、十一、二十一」三日的「干支」。其餘的干支,要讀者自己按「六十甲子」的順序去順背。故此,使用那一種「小本萬年曆」,若不能先背誦「六十甲子」,就根本無法使用。這種形態的「萬年曆」,對初學「祿命法」的業餘讀者,是頗不方便之處。
故此,編者為了顧及這一項在使用上之困難,於「壬子」年間,卽著手編排一種方便易於應用的「萬年曆」。卽是以「陽曆、陰曆」同時對照,按每一日之干支,逐日排列之順序,而成「全流甲子」式的「萬年曆」。
同時,又為了兼顧到,初學命學的讀者。可能對「二十四節氣」,與「五虎遁月」。在月柱上的「建月干支」,有所時效上之裨益。故而,首創將「建月」的干支,同時排列在「萬年曆」之中。這一種附「建月」的「萬年曆」,極為有助於排四柱之時效與速度,深為一般讀者所喜愛。
然而,有關於「建月」的定位點,「曆象」是有著一些微細處之差異觀點。因此,往往在「萬年曆」之中,註明的建月,諸如:「立夏、寒露…」等值日,可能會有一至二日間之差異。
這一種「建月節日」之定位有小幅度的差異,其原因是引用編述「萬年曆」的「核計數理」的理論不同。故此,時常有讀者函問於編者,為什麼偶爾會發現新舊本的「萬年曆」,其中有「建月」差一天的不同存在……。這個原因,今簡述於下——
按「萬年曆」的編述學理,最為人所知曉者,是有主要的三種學理。
一:九蓮遁訣——這是我國古代一直是以「九蓮遁訣」,用來編「萬年曆」之代代相傳的口訣。坊間流通的「小本萬年曆」,一個月只註「初一、十一、二一」三日干支的「萬年曆」,卽是採用「九蓮遁訣」而編。
這一種訣式,諸如:「欲知來年春 五日三時辰……」等。
「九蓮遁訣」是但計整數,約在三十年間卽須要調整一次。
二、平氣法——「平氣法」,卽是在每一年出版的「民曆通書」中,所用的「二十四節氣」的公式,並不適合用之於預編式的「萬年曆」。因此,讀者都可以很容易取一本「民曆通書」中之節氣,對比當年「萬年曆」中的節氣,恆常可以發現一些微小差異。
因為「平氣法」與「九蓮遁訣」,二者在組合法中,不是同一系統之故。
三、恆氣法——「恆氣法」是以「冬至」為計曆的「基準點」,核計出二十四個節氣,每一個「節」與「氣」的「日距」。
「全流甲子萬年曆」,是以「恆氣法」,而定位於「節氣」的干支,並且將每一個「節」的「建月」,按「五虎遁月」的規則。換算為「建月干支」,附列於「值節」當日的位置。一目瞭然,可以節省去「五虎遁月」的手續。
同時,在卷首附列出詳盡之「子平法、紫微斗數、陽宅……」等,各種系統的詳盡之「起例表」,融合「起例」於諸家之集成。
目錄
六十甲子表
五虎遁月表
五鼠遁日表(時柱天干加配)
支藏人元十神表
日干見年、月、時干十神表
空亡表(日干支)
神煞例表(一)
神煞例表(二)
神煞例表(三)
神煞例表(四)
十二生旺庫
余氏調候用神表
陽宅三元年命表
西四命(男女生年對照表)
東四命(男女生年對照表)
陽宅遊年四吉四凶法
遊年變爻起例(一)
遊年變爻起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