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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旨在介紹「靈棋卜」,是我國古代卜法之一種。「靈棋卜」之方法是用特製棋子(沒有棋子可用硬幣代替)十二枚,四枚書「上」,四枚書「中」,四枚書「下」;棋(或硬幣)之另一面不寫任何字,稱為「背」。卜時,將十二枚棋子同時拋擲,棋子落地後,視其字或背之數目而成一組合,此組合稱為「卦」,是為「靈棋卦」。得「卦」後,再翻閱《靈棋經》屬於該「卦」之經文(第十章至第二十二章),然後根據其經文繇辭及筆者之注釋,便可知凶吉。
周易靈棋卜序
相信很多讀者對易卦占卜很有興趣,不過有興趣還有興趣,運用起來並不是那麼得心應手,原因是斷卦困難。所以易卦占卜一般人皆認爲「易學難精」,有志於易占的人不少顯得有心無力。而事實上,易占困難之處是在於須要記憶大量資料,要懂得「納甲法」,如果沒有這方面的基礎知識,根本無法斷卦。如果不能牢記太多的卦資料;但最低限度,需要有易占之工具書籍,要懂得如何翻查資料,有時可能需要多本工具書,這對大多數讀者來說是困難之事。易占除了須要牢記資料外,還須要懂得靈活運用,所以易卦占卜之發展,受到很大局限。不過這也有點好處,令一些擅長易占的人可以藉賣卜謀生,古代如是,現代也如是。
筆者現在介紹之「靈棋卜」就沒有易占那麼困難,易學易懂。「靈棋卜」並非筆者所創,是古代卜法之一,其法詳載於《靈棋經》。《靈棋經》舊本題作〈漢〉之〈東方朔〉撰,但後世學者多表懷疑,認爲該書是僞託。
《靈棋經》作者之目的,就是希望以一種較容易、顯淺之占卜法來取代繁複之易占。《靈棋經後序》云:『易道奧而難知,故作靈棋以象之』,由此可知,古人亦認爲易卦占卜深奧而困難。
「靈棋卜」之方法是用特製棋子十二枚,四枚書「上」,四枚書「中」,四枚書「下」;棋之另一面不寫任何字,稱爲「背」。卜時,先「焚香禱告」,將十二枚棋子同時拋擲,棋子落地後,視其字或背之排列而成一組合,此組合稱爲「卦」。有了某一「卦」後,再翻閱《靈棋經》屬於該「卦」之經文,然後根據其經文繇辭解釋,便可知凶吉。不過,靈棋所占之事較爲狹窄,不像易占那麼多變化。簡單地說「靈棋卜」其實就是「求籤」〔「求籤」亦可寫成「求簽」〕。
「靈棋卦」之形成是根據棋子之[背]朝上和面[字]朝上之排列,共一百二十四「卦」,全部底朝上之卦稱爲「純陰鏝」卦,此卦據古人云「不辨凶吉」。如果擲得此卦,宜擇吉再卜。靈棋一百二十四卦連同「純陰鏝」卦共一百二十五卦。由靈棋所擲出之「卦」其實是「籤」,所以筆者往往稱「靈棋卦」爲「靈棋籤」。有人認爲「靈棋籤」是「籤書」的鼻祖,後世的「觀音靈籤」、「黃大仙靈籤」等,都是倣效「靈棋籤」而作。
現代人們求「籤」,須要到「觀音廟」、「黃大仙廟」、「關帝廟」或其他有「籤」可求之廟宇去。求得一籤後,便要找出該籤之經文[古稱「繇辭」,廟宇內通常會提供〕,求籤者然後根據經文之解釋,便可知凶吉。如果「善信」或求籤者不懂「解籤」,那麼就須要光顧廟宇內或附近之解籤攤檔,花數十元去讓解籤者替他們解籤或解答疑難。
求「靈棋籤」則簡單得多,不須要到任何廟宇去,在家裏甚至其他地方也可進行,只要有十二枚上之「靈棋」及本書即可。本書是靈棋卜和「靈棋籤」[可能是唯一〕之主要工具書。
製作靈棋本來有一定之法則,但如果要依照《靈棋經》所載之方法去製靈棋的話〔見本書第七章《靈棋經.卷首.造靈棋法》〕,那就成了新的難題,因爲如果沒有工具,根本無法製造。故筆者提議用現成木製之小型棋子十二枚[例如兒童之「鬥獸棋」棋子或象棋棋子],四枚[有圖案或字的一面〕貼上[可用膠紙或膠水黏牢〕「上」字,四枚貼上「中」字,四枚貼上「下」字,這便成爲可用之「靈棋」。如果沒有現成木製之小型棋子的話,用十二枚銀幣[例如〈香港〉之一圓或五角硬幣〕也可以,照樣黏上「上」、「中」、「下嚇」字,每字各四枚,亦可作靈棋用。
拋擲以銀幣製成之「靈棋」時,最好先在地上或桌上鋪上一塊布,以免銀幣落下後四處滾動過於分散,事後執拾困難。使用銀幣作「靈棋」還有另外一個缺點,就是銀幣很容易疊在一起,又不易拋擲得均勻。筆者提議採用下列方法:用左或右手握著十二枚銀幣,同時拋高少許,當銀幣落下時用手背輕力碰撞之使其分散。注意用力切不可過猛,否則銀幣四散和滾動。
假如讀者認爲用〈香港〉之一圓或五角硬幣製靈棋仍然麻煩,那麼可以用筆者提出之「抽籤法」代替,詳情可參閱本書之《周易靈棋卦之概率》章。
向「靈棋」問卜〔求「靈棋籤」〕前,古禮法須要「焚香禱告」;但由於現代生活緊張,實施這種儀式可能有困難,因爲很多人,特別是年青人,根本沒有燒香的習慣,或者連香都沒有,縱使有香也懶得去燒,不如省去這個「步驟」。不過「問卜者」[其實是「求籤者」]一定要誠心,如果連誠心都沒有,那就不「靈驗」,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求籤」只可以求一次,絕不能因「籤」不佳而多求幾次。《靈棋經.占儀》云:『以十二棋子一時擲之,依所得上中下成卦,不可再擲,再則無驗。』這種情形和占易卦一樣,只可占一次,再占則不「靈驗」。《易.蒙》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其意思是說再占、三占是褻瀆神明之舉,「不告」之意思是「不告訴問卜者凶吉」。
筆者認爲靈棋卜在古代不大流行,原因是很多,其中部份原因相信是問卜者沒有該書作者所說的「靈棋」;照著書中的規格去造一套絕不容易,找工匠去造價錢又昂貴,用其他代替品或以不依規格之「靈棋」問卜恐怕不「靈驗」;所占問之事範圍又狹窄,結果形成少人以靈棋問卜,亦少人以賣靈棋卜爲生。但據筆者所知,靈棋卜在〈明〉朝仍有一定之影響力。
筆者再特別強調,靈棋卜雖然易學易用,但只能占卜簡單之事,例如事情順利或不順利、行人還或不還、病人痊癒或不痊癒、婚姻成或不成等,其結論簡單,非彼即此。若果要問行人何時還、行人爲何不還、病人何日痊癒或何日命危、男女何日成婚或因何事阻撓而不能結合等,靈棋卜不能提供此類較深入之信息。若要知道此類較深入之信息,那就不能不求助周易占卜或一般稱爲「文王課」了。
〈唐〉〈會昌〉九年[公元849年〕尚書司門員外(李遠〉爲《靈棋經》作序,中有句云:『《靈棋經》者,不知其所起,或云〈漢〉〈留侯〉〈張良〉受之於〈黃石公〉,能知未然事,以占時、用兵、出行、萬不失一。至〈漢武帝〉時,〈東方朔〉以覆射萬事,亦皆奇中,用此書也。』筆者認爲〈李遠〉對《靈棋經》之稱譽實在過度,該書之功能並沒有〈李遠〉所說那麼大,那麼多和那麼神奇。
話得說回來,《靈棋經》若果「靈驗」,一些簡單的信息對一般讀者來說應該足夠,時間和應驗之期並不是那麼重要。當然,如果知道的話,那就更好。故筆者認爲,靈棋卜對一般要求不高之讀者來說應該足用。
很多人視求神問卜爲迷信,所以不屑去做。但若果視之爲一種「參考」,以審慎的態度去「避凶」,以積極和樂觀的態度去「趨吉」,在「不如意事十之常八九」的人生旅途中,知道一下自己的「凶吉」,雖然不一定靈驗,但這對大部份人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本書取材自《靈棋經》。《靈棋經》共兩卷[卷上和卷下〕,舊本或題〈漢〉〈東方朔〉撰、或題〈漢〉〈劉安〉撰。其實誰是真正作者,到現在還未考據清楚。不過,相信很多讀者不會關心誰是作者的問題,所關心的是該經是否「靈驗」,但這個問題則留待讀者自行實踐及驗證。
讀者若果對占卜沒有甚麼興趣,那麼可視本書爲學術著作,對《靈棋經》作進一步研究。
作者謹識
目錄
使用本書占卜要點
周易靈棋卜序
第一章 占卜與「隨機抽樣」
第二章 《靈棋經》之125 卦
第三章 靈棋卦之變卦說
第四章 靈棋卦之概率及數學問題
第一節 靈棋卦之組合數﹝頻數﹞和概率
第二節 以四枚靈棋起卦法
第三節 靈棋卦之數學問題
第四節 有關靈棋卦概率之統計圖
第五章 靈棋卦與八卦與四進制數
第一節 靈棋卦與八卦
第二節 靈棋卦與四進制數
第六章 《靈棋經》成書年代及所信奉之神祇
第七章 《靈棋經》之主要辭彙
第八章 《靈棋經》提要
第九章 《靈棋經》原文《序》及《卷首》
第十章 《靈棋經》原文第1卦至第10卦
第十一章 《靈棋經》原文第11卦至第20卦
第十二章 《靈棋經》原文第21卦至第30卦
第十三章 《靈棋經》原文第31卦至第40卦
第十四章 《靈棋經》原文第41卦至第50卦
第十五章 《靈棋經》原文第51卦至第60卦
第十六章 《靈棋經》原文第61卦至第70卦
第十七章 《靈棋經》原文第71卦至第80卦
第十八章 《靈棋經》原文第81卦至第90卦
第十九章 《靈棋經》原文第91卦至第100卦
第二十章 《靈棋經》原文第101卦至第110卦
第二十一章 《靈棋經》原文第111卦至第120卦
第二十二章 《靈棋經》原文第121卦至第125卦
第二十三章 《靈棋經》後序
周易靈棋卜後記